论我国竞争法立法模式之选择 |
| |
引用本文: | 刘鸿程,朱璇,蒋秀红.论我国竞争法立法模式之选择[J].正德学院学报,2006(1). |
| |
作者姓名: | 刘鸿程 朱璇 蒋秀红 |
| |
作者单位: |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
| |
摘 要: | 我国加入WTO后,竞争立法受到了挑战,凸现现有竞争法律资源尤其是反垄断方面的法律资源的严重不足,完善竞争法迫在眉睫。但是,未来的竞争立法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立法模式,成为我国竞争立法改革应当首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世界各国不同立法模式的特点及其成因的分析比较,揭示我国进行竞争法立法模式选择的理论依据,总结我国制定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践,对正在起草中的《反垄断法》如何与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衔接,以完善我国竞争立法体系,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
关 键 词: | 竞争法 立法模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