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完善 |
| |
引用本文: | 林云飞.论我国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完善[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0(3):32-33. |
| |
作者姓名: | 林云飞 |
| |
作者单位: | 许昌学院,法政学院,河南,许昌,461000 |
| |
摘 要: | 我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确立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这对于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具有积极的意义。但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却未能得到有效的适用,制度上也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以期更好地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
关 键 词: |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缺陷 完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