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裁判文书改革的几点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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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喜梅.对法院裁判文书改革的几点看法[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4,20(3):14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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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喜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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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焦作大学,河南,焦作,4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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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是国家审判机关专门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件,是展示公正和效率的载体。制作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裁判文书改革,要使裁判文书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文明、公正司法形象的载体,真正具有司法权威。裁判文书应兼顾全面完整性和简洁概括性的结合,应做到文字通俗易懂,该繁则繁,该简则简。制作裁判文书,法官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文化素质,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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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裁判文书 改革 看法 |
文章编号: | 1672-3600(2004)03-0141-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10月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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