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甥”,为何要释作“女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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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殷德才.“甥”,为何要释作“女婿”?[J].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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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殷德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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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方苞《左忠毅公逸事》最后一段,为了补说“逸事”的由来,以明其确凿可信时说:“余宗老涂山,左公甥也,与先君子善,谓狱中语乃亲得之于史公云。”(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这段话可译为:我的同族老长辈号涂山的,是左公的女婿,与我去世的父亲友好,他说监狱中的话是亲自听史可法说的。应当看到,许多注本将“甥”释为“外甥”,显然是不对的;而旧版的人教版课本,则没有作注,也易于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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