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综合治理青少年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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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甘晓静.论综合治理青少年犯罪[J].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0,17(4):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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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甘晓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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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法学教研室,重庆40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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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代青少年犯罪的内因主要是青少年的身体的早熟和自我意识的快速觉醒导致的自控能力弱;外因主要是目前没有青少年提供与他们的心理和生理的早熟相适应的教育和生存环境,即家庭,社会和学校教育都存在问题,特别是在性教育和美育教育方面严重缺乏,与当前身体早熟和意志早熟的青少年的现状十分矛盾,只有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进行综合治理,重视性教育,美育教育和德育教育,才能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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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青少年犯罪 综合治理 性犯罪 暴力犯罪 教育 成因 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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