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义务教育法》的七大亮点
引用本文:李建增.新《义务教育法》的七大亮点[J].陕西教育,2007(1):18-20.
作者姓名:李建增
作者单位:李建增(大荔县教育局)
摘    要:2003年,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有近600名代表强烈要求修订《义务教育法》,2003年6月,十届人大常委会将修订《义务教育法》列入立法计划,修订工作随即启动。随后,教育部在2004年6月提出了修订稿并报送国务院审议。2006年2月25日,由吴邦国委员长主持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首次寓言了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2006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的《义务教育法》,并于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相较1986年颁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此次新《义务教育法》有何变化?如何解读?本刊特发此文,以助读者参考。编者按]

关 键 词:《义务教育法》  修订草案  立法计划  审议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