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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真意(二十四)
引用本文:孔德.《道德经》真意(二十四)[J].武当,2013(4):51-52.
作者姓名:孔德
作者单位:湖北
摘    要:(接上期)第三十六章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释解】本章是阐述事物的两面性及其转化现象,让修道人明白其中道理,让其两面转化由凶转吉,由害转利。凡事物之两面性转化,无非是本与末,坏与好,进与退,得与失,高与下,强与弱等等。一般来讲,凡事物发生在本初上都是美好的,而走向末端则都是衰败的。当然,有些事物的转化也不说明好坏,只反映某种规律现象。但这一切对修道人来说,都是有启迪和借鉴意义的。"将欲歙之,必故张之""歙",即收敛的意思。它所反映的规律现象很普遍,比如人之呼吸,有一吸必有一呼。故欲吸之,必让它呼之。比如我们伸出拳头打人,要让拳有力,必须先将拳收回来再伸出去。你看演奏手风琴,只有拉开手风琴

关 键 词:得与失  利器  事物  道理  示人  修道  道德经  规律  现象  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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