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语文课程标准》中的中国书法教育
引用本文:黄泽铣.《语文课程标准》中的中国书法教育[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4,18(8):80-82.
作者姓名:黄泽铣
作者单位:成都教育学院 四川成都610071
摘    要:<语文课程标准(九义)>中"写字"概念的提出是应当肯定的,但同时又似有不足,这表现为提法不够到位,以及<语文课程标准(普高)>这方面内容的缺失.具体而言,我认为在<语文课程标准>中应当明确提出"中国书法基础教育"这一概念,并且应贯穿于"九义"到"普高"整个阶段,而不是现在的状况:"九义"阶段有各学段的"写字"目标,而"普高"阶段则一字不提.

关 键 词:<语文课程标准>  中国书法教育  学生艺术素养
文章编号:1008-9144(2004)08-0080-03
修稿时间:2004年2月24日

The Teaching of Chinese Calligraphy Involved in the Criteria of Chinese Courses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