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第239条法律冲突辨析及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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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胜.新《刑法》第239条法律冲突辨析及修改意见[J].贵州教育学院学报,2000,16(5):5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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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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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教育学院政经系,贵阳,5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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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统一的、建国以来最完备的刑法典,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之处。笔者对《新刑法》第239条在适用未成年人犯绑架罪这类情形上与新《刑法》第3条、第17条之间法律规范冲突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新《刑法》第1239条的必要性、可行性、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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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刑法定原则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绑架罪 结果加重犯 |
文章编号: | 1002-6983(2000)05-0050-03 |
修稿时间: | 2000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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