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地方公权力以"再授权"侵犯记者舆论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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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耶丹.遏制地方公权力以"再授权"侵犯记者舆论监督权[J].新闻知识,20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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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耶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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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科技大学外国语与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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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六大以后,随着国家政治民主进程的推进,促进信息公开,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中央政府实施了许多有力措施保障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将保障记者的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摆到重要地位.然而,一些地方仍不时发生地方公权力直接或间接侵犯记者舆论监督权的事件.据10月22日<广州日报>报道,广东省东莞市委宣传部起草了<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关心支持媒体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意见>,以更好服务记者采访为由提出向记者发放"专用采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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