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待遇与中国外资立法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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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必纲.国民待遇与中国外资立法改革[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5(4):2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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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必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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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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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民待遇是资本主义国家为追求全球利润而提出来的,经过两个多世纪的不断发展,现已成为国际商务关系的法律准则。对于国民待遇的含义,我们应该从国际社会的实践中去考察,而不宜仅从学理上、经济学上去理解。从当今各国立法实践来看,国民待遇是包容了对外国人的合理限制措施和优惠政策的。在外商投资领域也一样。中国的外资法经过了20多年的实践已日趋完善,特别是为适应入世的要求,中国政府于2000年和2001年对外资法作了重要的修改。从总体上看,目前中国利用外资的法律和TRIMs的要求基本上是相符合的,但仍有很多需要不断改进的地方。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中国应和其他国家一样,逐步减少对外资的限制和优惠措施,实现外资立法同国际接轨,为中国利用外资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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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民待遇 中国 外资法 立法改革 国际商务关系 外资利用 外国人 待遇制度 民事权利 |
文章编号: | 1009-4482(2003)04-0029-05 |
修稿时间: | 2002年12月6日 |
National Treatment and the Reform of China's Foreign Investment Legislat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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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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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national treatment employment of foreign investment reform of the legisl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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