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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式下教研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引用本文:张金.新形式下教研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J].甘肃教育,2006(10A):17-17.
作者姓名:张金
作者单位: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甘肃兰州730000
摘    要:转变角色。树立全新的服务意识教研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鉴于职业优势,曾被基层校长、教师视为“领导”、“检查者”、“专家”,一度被尊重、推崇而高高在上。随着课改实验的不断深入,校本教研制度的建立,教师、学校的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能力不断增强,以前“俯视基层”的姿态和工作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教研工作的需求。转变角色与观念,树立全心全意的服务意识是新时期做好教研工作的前提。因此,教研员要深入基层,服务于教师,服务于教学,及时发现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师专业成长中的实际问题,倾听学校的呼声,了解教师教学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提供专业咨询、信息服务与技术帮助。应当结合听课、评课,与教师展开对话,了解教师的所思、所想、所疑、所惑,以一种积极互动的方式,与教师平等交流,共同切磋,与课改同行,与教师一起成长。

关 键 词:教研员  新时期  素质
文章编号:1004-0463(2006)10(A)-0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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