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行司法体制对辩护制度理想设置之阻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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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穆丽霞,杨志云.论现行司法体制对辩护制度理想设置之阻碍[J].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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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穆丽霞 杨志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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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油大学政法系 山东省东营市257061
(穆丽霞),石油大学政法系 山东省东营市257061(杨志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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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辩护制度理想化状态的实现受制于整个刑事诉讼结构以及在该结构中其他制度的完善与否。从刑事诉讼的目的看,理想化的刑事辩护制度要求在刑事诉讼结构中辩方与控方处于平等的地位,享有对等的诉讼权利,相当的诉讼机会,充分陈述自己的辩护意见,并能够为举证支持自己的辩护意见作准备,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受非法侵犯。但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存在着公、检、法三者关系设置不科学等问题,影响了刑事辩护制度理想化状态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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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结构 中立 控辩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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