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加强我国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项目竞赛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比赛质量,不断推动项目的全面发展,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一条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简称游泳中心)受国家体育总局委托,负责全国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项目(简称各单项)的竞赛管理工作。具体由中国游泳协会(简称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各单项竞赛活动或承办的国际游联所属各单项竞赛活动中未涉及到的国内竞赛管理内容,并对地方举办的各单项竞赛活动有指导意义。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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