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信息公开对档案法制的新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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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平.浅谈政府信息公开对档案法制的新挑战[J].上海档案,2007(9):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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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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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 高级法律专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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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今年4月5日经温家宝总理签署颁布,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而上海已于2004年1月20日发布了全国第一个省级的政府规章《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该规定于2004年5月1日实施以来,遇到了许多新的情况,其中之一就是政府信息与档案的关系问题以及相应的法律适用问题,现就此作一粗浅的回顾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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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档案法制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法律适用问题 温家宝总理 常务会议 政府规章 关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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