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揭丑并未“抛却职业伦理”——兼与李天伦先生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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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海.七项揭丑并未“抛却职业伦理”——兼与李天伦先生商榷[J].新闻记者,2006(12):6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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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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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闻记者》2006年第6期刊登了李天伦先生的文章《揭丑就可抛却职业伦理?》,文章认为,记者在报道“汉芯一号”造假案的过程中,拒绝了消息提供者要求保密的请求,原原本本地公开他们的谈话内容.是抛却了职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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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伦理 《新闻记者》 谈话内容 提供者 李天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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