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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教育厅关于开展向冯志远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引用本文:无.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教育厅关于开展向冯志远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J].宁夏教育,2006(4):6-7.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摘    要:各市、县(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冯志远同志,男,现年76岁, 1953年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分配到上海市市南中学、上海市第一速成师范任教,1958年自愿从上海支援大西北宁夏农村的教育事业,他先后在宁夏中宁县鸣沙中学和关帝中学任教42年。1990年退休后在中宁三中教师单身宿舍居住,2001年由其妹接往长春,和妹妹共同生活至今。

关 键 词:学习活动  同志  自治区  教育厅  东北师范大学  工委  党委  中等专业学校  上海市  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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