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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要服务于“学”
引用本文:罗植银.“教”要服务于“学”[J].河南教育,2003(10).
作者姓名:罗植银
摘    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条重要原则。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教”要为学生的“学”服务,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学生不但学会,而且会学,逐步培养学生会看、会想、会说、会做及会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他们得到全面、主动的发展。课堂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不是只看教师的讲授水平如何,还要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否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是否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一、创设情境,启发学生参与创设特定的学习情境,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学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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