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师应促进文市审美因素的活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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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卫华.语文教师应促进文市审美因素的活化[J].语文教学与研究,2007(8):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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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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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应城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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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普通高中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提出“高中语文课程应关注学生情感的丰富和发展,让学生受到美的熏陶,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审美感知和审美创造的能力”,“在阅读中,体味大自然和人生的多姿多彩,激发热爱生活、珍爱自然的感情;感受艺术和科学中的美,提升审美的境界”。可见语文新课程把美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教学目标来实施。但值得注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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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美因素 语文教师 《语文课程标准》 普通高中教育 活化 学生情感 语文新课程 审美情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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