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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模块教学"的心理学依据
引用本文:石耀华.《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模块教学"的心理学依据[J].现代语文,2005(4):50-52.
作者姓名:石耀华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    要:一、引言:问题的提出 教育部2003年4月制定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新课标)第一部分第三节规定:"高中语文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按模块组织学习内容,每个模块36学时,2学分……必修课程包括‘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方面目标,组成‘语文1'至‘语文5'五个模块……选修课程设计五个系列,每个系列均课设计若干模块."

关 键 词:普通高中  语文  课程标准  实验教材  模块教学  心理学依据  必修课  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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