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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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左,张鑫鸿,汪振鹏.江苏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刍议[J].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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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左 张鑫鸿 汪振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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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市职业大学
(姜左,张鑫鸿),苏州市职业大学(汪振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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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业教育是传授某项职业的技术,技能和管理知识,即从事与一种职业有关的专门的教育。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定义。西方国家如美国认为:“凡针对职业需要,包括准备就业或准备改变工作的需要,培养或增进所需知识和能力的教育,都称为职业教育。”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则认为:“职业教育是除了普通教育以外,学习各种技术和相关的科学知识,以及获得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各种职业的有关的实用技能、气质、认识和知识的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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