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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书法艺术的“抒情说”与创作情感
引用本文:纪光治.略论书法艺术的“抒情说”与创作情感[J].黄石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1997(2).
作者姓名:纪光治
摘    要:(一) 中国书论很早就肯定了书法能够传达、表现情感。“抒情说”在汉代就被提出来了。杨雄《法言·问神》说:“言,心声也,书,心画也。”这是把“言”、“书”和人的内心世界联系起来了。杨雄这里所说的“书”,并不是专指书法艺术,而接近于文字书写,但对后来书法艺术美学的抒情说影响很大。在汉代,真正第一个接触到书法艺术的抒情本质的,是大书家蔡邕。他在《笔论》中提出: 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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