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用地当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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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锋.优惠用地当禁止[J].中小学管理,2001(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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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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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教委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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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改革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问题,即经济成分的多样化与土地所有制的矛盾。现阶段,企业、事业单位给个人承包了或实行自负盈亏,实际上是把国家土地的使用权无偿地转让给了这些企业及事业单位,并由其买卖和租赁。在此过程中,国家只得到很小的一部分收益即契税,绝大部分收益即土地资源的收益国家并没有得到。同样,这也是我们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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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 收益 国家 事业单位 优惠 契税 经济成分 办学体制改革 中小学 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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