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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用地当禁止
引用本文:郑锋.优惠用地当禁止[J].中小学管理,2001(6):8-9.
作者姓名:郑锋
作者单位:北京市教委法规处
摘    要:我国的改革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问题,即经济成分的多样化与土地所有制的矛盾。现阶段,企业、事业单位给个人承包了或实行自负盈亏,实际上是把国家土地的使用权无偿地转让给了这些企业及事业单位,并由其买卖和租赁。在此过程中,国家只得到很小的一部分收益即契税,绝大部分收益即土地资源的收益国家并没有得到。同样,这也是我们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

关 键 词:企业  收益  国家  事业单位  优惠  契税  经济成分  办学体制改革  中小学  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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