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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应发三辩
摘    要:李应发,51岁,大连人,1984年任辽宁足球队主教练。1984—1991年,率队10次获得全国冠军(其中8次亲自指挥)。1992年任辽宁足球队总教练。 该犯被控三大罪状如下: 1、对“十冠王”辽宁队降组犯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2、任总教练期间,主抓经济,有贪污受贿之嫌。 3、该犯长着一双浓眉,有这样眉毛的人都擅长玩弄权术,是阴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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