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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应开设案例学
引用本文:黄卫东.法学教学应开设案例学[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7,24(10):79-80.
作者姓名:黄卫东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4
摘    要:为了对应我国司法制度改革中加强经典案例指导作用的重要原则,在法学教学中应大力加强案例教学。而改变目前案例适用杂乱无章状况最有效的方式是使案例教学系统化、规范化、学说化,并以案例学形式表现出来,使其成为法学教学诸学科中一个环节性的新的组成部分。

关 键 词:法学教学  案例  案例学
文章编号:1672-6002(2007)10-0079-02
收稿时间:2007-08-12
修稿时间:200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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