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的权益应当得到尊重——读报随想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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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看到新闻出版署公布直属出版社第三次图书质量检查的结果,着实吃了一惊。据报道,抽查16家出版社的32种图书,其中编校质量不合格品达69%(什么叫不合格品,1992年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第五条有说明:“一般性差错以万字计算差错率”,“有六处以上(包括六处)严重文字错误,或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上的,为不合格品”)。 大家知道,新闻出版署的直属出版社包括了一些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一向以出版态度严肃著称的出版社。如今这一类出版社的编校质量尚且如此,那末,有些不知“三审制”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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