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学习语言文字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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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孙涛.也谈“学习语言文字运用”[J].新疆教育,2012(23):10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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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孙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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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南平第二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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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就是培养学生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明确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从这个表述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出,新课标内容和目标都聚焦于“语言文字运用”,突出“实践性”、“综合性”特点。语文课程的内容十分丰富,语文教学可以因教师风格的差异而异彩纷呈,但是教学目标和内容都必须围绕一个核心,教学的种种举措和行为也都应该指向这个核心:“语言文字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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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字运用 学习语言 语文课程标准 实践性课程 语文教学 语言文字 义务教育 教师风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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