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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档案立法概述
引用本文:徐绍敏.唐朝档案立法概述[J].浙江档案,2003(10):36-37.
作者姓名:徐绍敏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研究所
摘    要:一、唐朝文书和档案立法概况唐王朝在从事封建法制建设的同时,也进行了文书和档案方面的立法。唐朝档案立法主要体现在《唐律疏议》和《大唐六典》这两部传世法典之中。根据这两部典籍,我们可以把唐朝文书和档案的立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唐律疏议》的编纂为主要内容,历时3年。唐高宗永徽三年(公元652年),鉴于“律学未有定疏,每年所举明法,遂无凭准”(唐律疏议译序言)遂命长孙无忌、李绩等人以《武德律》、《贞观律》两律为基础,增补、删改唐律,次年九月律书成,就叫《永徽律》。随后长孙无忌等又奉命对《永徽律》逐条逐句作注释,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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