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对沈玉成《左传译文》中一些词句的浅见
引用本文:贾则复.对沈玉成《左传译文》中一些词句的浅见[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2).
作者姓名:贾则复
摘    要:沈玉成先生《左传译文》(中华书局1981年版),对读者理解《左传》原文,确有裨益。只因全书卷帙浩繁,所以在有些地方就可能出现一些还值得考虑的问题。现在,就动词用法方面提出一些浅见。其余待续。一、使动与内动1、平字平字作媾和解,有内动、使动两种用法。(1)桓12:“公欲平宋、郑。”(2)宣4:“公及齐侯平莒及郯。……平国以礼,不以乱。”沈译(1)例为“桓公想和宋国人郑国媾和,(2)例上句为“宣公和齐侯让营国和郯国媾和,(2)便下句为“和别国媾和应该用礼,不应该用动乱。沈译把(2)例上句译为“让……媾和”,是把平字当作使动;把(2)例下句和(1)例都译为“和……媾和”,就是把平字当作内动。把平字当作使动,句子的主语就表示调停人,宾语是表示接受调停的人;把平字当作内动,句子的主语就表示当事人,句子就没有宾语,平字后面的名词,就成为表与补语,是表示与当事人共同活动的另一方。动词的用法不同,句子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