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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不一定是“剧”——谈素材的使用
引用本文:小流.电视剧不一定是“剧”——谈素材的使用[J].新闻与写作,1990(1).
作者姓名:小流
摘    要:电视剧在中国(?)自己的名字时,曾犯了一个绝大的错误。“剧”这个字几乎与艺术新品种电视艺术风马牛不相及。如果说电影用了“影片”是指它将艺术记录在胶片上的话,那么电视艺术至少也应叫“电视胶带”、“电视带”,或借用电影的片子广意地称为电视故事片(北京已经有了一家电视制片厂)。目前,“电视剧”这个名称木巳成舟,这里暂时“入乡随俗”,但是,我们剧作者应广泛地理解这个“剧”字,把这个“剧”字赋以新的内涵。没有这个认识,往往影响作者手中素材的使用;硬要把自己手中的素材编成“剧”,十有八九糟踏了自己的素材,这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因电视剧按戏剧结构去搞很可能导致假。破除了电视剧是“剧”的观念后,我们的作者就会发现,手头可写成电视剧的素材一下子广阔了,写作的路子宽广了;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素材都有可能写成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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