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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家长教育资格的启示
引用本文:岳亚平.来自家长教育资格的启示[J].中国家庭教育,2005(1):73-73.
作者姓名:岳亚平
摘    要:在绝大多数人的意识里,担任自家孩子的教育指导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是法律赋予自己应有的权利。从给予孩子自然生命的视角看,这种理解不错,但仅给孩子生命之躯就必然拥有教育子女的资格的观点是不对的。作为家长,只有当其具备一些必要的教育素养和教育智慧,并将其自觉地运用于教育子女的实践中,使之内化为孩子自身健康成长的有机组成部分时,该家长才具备了教育指导孩子的资格。

关 键 词:家长教育  教育指导  孩子  教育素养  教育智慧  子女  资格  自身健康  意识  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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