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图书馆图书分类新法》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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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先知.《山东省立图书馆图书分类新法》简介[J].山东图书馆季刊,2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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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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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图书馆,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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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成立后,反映新思想、新事物、新技术的图书与日俱增,旧分类法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的需要,许多图书馆都在试图编写新分类法。1948年东北图书馆(现为辽宁图书馆)编写的图书分类法简称《东北法》是我国解放后第一部分类法。1949年7月山东省立图书馆刘惠吾副馆长根据解放后新形势的迫切需要,参考《杜定友分类法》和《生活书店总书目》的类目等编写了《山东省立图书馆图书分类新法》,简称《山东法》油印本。这是全国解放后第二部图书分类法。共分九大类:100总类、200哲学、300教育、400社会科学、500语文学、600自然科学、700应用技术、800文艺、900史地。从总体上看它仍属《杜威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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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图书分类法 图书馆 山东省 简介 新中国成立 《杜威法》 解放后 生活书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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