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意识的本体价值与培养理念 |
| |
引用本文: | 宫秀丽.儿童权利意识的本体价值与培养理念[J].少年儿童研究,2009(8X):4-8. |
| |
作者姓名: | 宫秀丽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青少年研究所 |
| |
基金项目: | 共青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规划课题“儿童权利意识:现状、影响因素与对策” |
| |
摘 要: | 儿童权利的实现和维护固然有赖于成人社会的努力,但就儿童自身而言,作为一个权利主体,主体权利意识的觉醒必然是维护儿童权利的重要内部力量。儿童权利意识是儿童对自我利益和自由的认知,以及对他人主张、要求和维护权利的行为及观点的社会评价。一定程度的权利意识有助于维护儿童个人权利,有助于促进健康人格的形成,有利于促进个体创造性的发展。进行权利意识培养应树立四种理念:从权利救助到权利意识培养与权利救助并重;从外界维护到儿童自护与外界维护并重;从"规训式"教育到儿童主体性教育;从法制教育到公民意识教育。
|
关 键 词: | 儿童 权利意识 本体价值 培养理念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