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古代寡妇的再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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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红.浅谈中国古代寡妇的再婚权[J].兰台世界,2007(2S):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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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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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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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漫长的几干年历史里,中国一直实行男尊女卑,妇女始终处于男人权力和意志支配之下,缺乏基本的自主和尊严。她们没有财产权、人格权,甚至姓名权。她们更没有婚姻的自主权,只能听凭“父母之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正如自居易所说,女子一生下来就是“百年苦乐由他人”。在如此恶劣的社会环境下,古代妇女的悲惨命运可想而知,更不用说妇女中的弱势人群——寡妇,她们更加身不由己,更加丧失话语权,更加血泪斑斑。她们的再婚权利和自由被古代男权社会在思想控制和法律限制双管齐下步步剥夺。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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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古代 再婚 寡妇 古代妇女 男尊女卑 社会环境 悲惨命运 弱势人群 |
文章编号: | 23775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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