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媒体的广告审查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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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轶.论媒体的广告审查义务[J].传媒,2015(9):6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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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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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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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广告侵权责任研究”,山东省教育厅项目“违法医药广告的民事责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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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媒体的广告审查义务是媒体承担广告侵权责任的前提.媒体广告侵权应采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媒体对广告的审查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媒体对广告的审查应当是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广告侵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共同侵权”特征,原则上媒体要与其他广告侵权主体承担连带责任.广告侵权责任与主责任竞合时,对广告主体承担的赔偿数额应当予以限制,媒体在无法提供主责任主体的具体信息时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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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告侵权 广告审查 注意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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