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查禁四川哥老会政策的出台与重申(1935—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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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查禁四川哥老会政策的出台经历了三个阶段:最初只是要求取缔哥老会不符合"新生活"运动的行为;进而要求解散哥老会本身;最后才制定系统的"条例"和"规程",规定了不按要求解散哥老会的具体惩罚办法。由于实施效果欠佳,在国民政府要员的指示下,四川省政府又多次重申禁令,但仍旧无法根除哥老会。1943年2月,国民政府转为重点查禁党团员、公职人员、军警、教职员、学生等参加哥老会。这种从上到下的反复"指示——回应"的公文查禁模式,最终导致由与哥老会关系密切的人士来查禁哥老会,自然无效果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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