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实训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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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春静.谈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实训教学[J].辽宁高职学报,2010,12(2):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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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春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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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辽宁,阜新,1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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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是培养具有职业能力人才的教育,其显著特征是实践性。实训课程是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操作能力的重要途径,而法律职业教育实训教学体系建设,应从实训教学基础的构建入手,以"法律诊所"等特色实训教学方法以及实践教学考核方式来达到实训教学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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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专业 实训教学 职业能力 高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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