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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视摄像艺术的十大规律
引用本文:张元欣.论电视摄像艺术的十大规律[J].编辑之友,2003(Z1).
作者姓名:张元欣
作者单位:山西电视台
摘    要:电视画面是电视语言的基本要素,是组成节目的基本单位,是电视艺术的主要载体。在电视艺术的表现元素中,画面是第一位的,最基本的。作为一部完整意义上的电视片,全片可以没有音乐、音响、文字和语言,甚至可以没有色彩,但却不能没有画面。因为电视节目如果离开了画面,就不复存在了。电视画面自身意义的表现体现在画面之间的运动联系和相互关系之中。具体到每个特定画面,除其个体表现的意义外,还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能够从画面之间关系的变化和组合中产生出大于画面简单相加的整体意义。电视画面不仅是视听同步的,而且是时空一体的。电视画面不仅能再现客观现实的空间感和立体感,而且还能再现物体的速度和节奏,它不仅是空间艺术,同时又是时间艺术。它既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既符合生活真实,又符合艺术真实。虽说摄像无定法,但电视摄像还是有一些基本的规律可循。对摄像工作者而言,应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现场情况,遵循电视摄像的基本规律,临机处置择善而摄,择优而摄。我认为电视摄像艺术应遵循十大规律。第一,要突破电视画面平面造型的局限,创造出符合生活真实的立体的艺术空间。电视画面表现形象的空间只有长宽两个方面,而现实空间是具有三维空间的客观景象,这无疑是一个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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