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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确定
引用本文:何国萍.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确定[J].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12,32(6):24-27.
作者姓名:何国萍
作者单位:甘肃联合大学政法系,甘肃兰州,730000
基金项目:甘肃省教育厅2011年第二批科研项目“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研究”
摘    要: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正式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虽然在我国的立法中已明确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但却并未明确规定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范围。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探索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各种可能类型,对检察机关、国家政府机关和环保社团等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类型化研究,可以使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理论研究逐步走向制度构建。

关 键 词:环境公益诉讼  诉讼主体  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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