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封建律典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定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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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舸.浅论封建律典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定型[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1,27(7):5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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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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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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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法经》至《九章律》,我国封建律典由简至繁,经历了第一次发展高潮。然而法典结构真正的体系化,实始于魏晋南北朝。经曹魏《新律》、西晋《泰始律》,及至北齐最终定律十二篇,封建律典一方面篇目得以扩充,另一方面内容则日趋完善,整体篇章结构及体例得以定型,为隋唐以降各代继承。研究这一时期立法发展过程及其在法律史中的地位,于今世之治史与法学研究都会有所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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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九章律》 《新律》 《泰始律》 《北齐律》 魏晋南北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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