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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保护知识产权
引用本文:李炳钟,李一新.大力保护知识产权[J].当代学生,2007(Z1).
作者姓名:李炳钟  李一新
摘    要:第一现场知识产权,是人们对自己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特殊标志权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3月27日印发的《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年-2007年)》,2006年、2007年全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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