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合同档案应“村档乡镇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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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建军.农村经济合同档案应“村档乡镇管”[J].北京档案,2008(8):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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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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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延庆县档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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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保护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民的利益,对于全社会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那么,关系到基层农村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档案“农村经济合同”,不仅是加强农业、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决策中的真实记录,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政权及农民权益的重要凭证;也是构建和谐农村、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稳压、调节的依据。因为,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没有农民的稳定,就没有全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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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经济合同档案 构建和谐社会 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农村经济合同 可持续协调发展 乡镇 “三农”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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