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清理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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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闻出版总署继2003年、2004年先后两批集中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之后,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总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在决定废止的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目录中有:新出报刊2004]18号《关于开展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新出联2002]15号《关于清理整顿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通知》、新出报刊2000]1532号《关于对新办期刊实行试办期制度的通知》、新出报刊1999]237号《关于加强报纸出版管理重申有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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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范性文件目录 新闻出版总署 清理整顿 专项治理工作 科学发展观 新办期刊 出版管理 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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