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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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志明.试论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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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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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社会是怎样的一个社会形态,处于什么样的历史地位?我国理论界,以往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是同一社会形态,是发展成熟程度不同的两个阶段。本文论证了社会主义社会是区别于共产主义社会的独立的社会形态。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揭示,为确认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确认社会主义社会是独立的社会形态,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有助于防止和克服“左”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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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社会 共产主义社会 社会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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