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宝藏”还是“国民宝藏”——电影译名互文性及其法律文化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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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包振宇,方芳.“国家宝藏”还是“国民宝藏”——电影译名互文性及其法律文化功能[J].新闻爱好者,2011(18):116-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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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包振宇 方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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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扬州大学法学院;扬州市竹西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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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电影是跨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载体,电影的片名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好的译名有助于实现影片的文化传递功能。美国影片《国家宝藏》片名具有十分微妙的法律文化内涵,译者应当在充分理解片名与相关文本的互文性的基础上选择最适当的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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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影译名 互文性 法律文化 《国家宝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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