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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申诉制度的思考
引用本文:孔繁华,崔卓兰.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申诉制度的思考[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3):139-141.
作者姓名:孔繁华  崔卓兰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广东广州510631
摘    要:高等教育申诉制度,是指高校学生在其合法权益受到高校或高校工作人员不法侵害时,依法向高校或教育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一、高等教育申诉制度的主要内容及评析(一)教育申诉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第42条第4项规定,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可以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5条第5项规定,学生有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

关 键 词:完善  高等教育  申诉制度  请求处理  教育行政机关  不法侵害  工作人员  高校学生  合法权益
文章编号:1000-5455(2007)03-0139-03
修稿时间:200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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