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问答
引用本文:王自强,索来军.《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问答[J].科技与出版,1993(5).
作者姓名:王自强  索来军
作者单位:国家版权局,国家版权局
摘    要:最近,国家版权局颁发了《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演出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和《录音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现就与《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有关的问题回答如下: 1、什么是法定许可使用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保护的完整的含义是使用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付报酬。这些情况包括图书出版、拍摄电影、电视、录像,对作品进行改编、翻译、编辑后再使用以及使用未发表的作品等。在这些情况下,著作权人的权利是不加任何限制的。付酬的标准和方式既可以按国家的规定,也可以由著作权人和使用者在合同中另行约定。但是,著作权法还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