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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向高速“亮剑”
引用本文:周甲禄,沈翀.法院向高速“亮剑”[J].今日科苑,2007(23):71.
作者姓名:周甲禄  沈翀
摘    要:日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3年前发生在京珠高速武汉境内的一起3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湖北省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和武汉市江夏区公路管理局向死者家属赔偿共计37.7万余元。

关 键 词:高级人民法院  公路管理局  公路管理处  交通事故  湖北省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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