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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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雯.论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J].江苏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2):3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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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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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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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审查主要是指法院审查政府(包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行为,以决定其是否在宪法的界限之内行使权力。它的基本理念就在于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免受行政权力的非法侵害。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使得倾销成为一种常用的贸易救济手段。为了监督和控制行政机关滥用反倾销权力,WTO反倾销协议将反倾销司法审查规定在协议中,要求缔约方建立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完善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是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障各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履行的一项国际义务。只有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实践经验,密切联系我国反倾销实践,才能建立和完善一套合理而有效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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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审查制度 行政机关 行政权力 法院审查 国际义务 立法机关 利害关系人 反倾销 WTO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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