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琐谈——十三、思路清晰,文字通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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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珂.新闻标题琐谈——十三、思路清晰,文字通顺[J].当代传播,19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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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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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总工会和北京市总工会隆重集会向获全国劳模称号、先进个人和集体授奖这是不久前报纸上的一个大标题,主题显然不通顺。“向先进个人和集体授奖”,这说得通;怎么能说“向获全国劳模称号”授奖呢?应当是“向获全国劳模称号的职工授奖”,题中漏了“职工”这个中心词。当然,实际上用不着那么囉嗦,说“向全国劳模授奖”就可以了。此外,劳模也是先进个人,把两者并列起来,是不合逻辑的。写新闻,应当讲究语法和逻辑,否则就会词不达意。制作标题,更应遵循思维和语言规律,做到思路清晰,文字通顺。标题是阅读新闻的向导,又是编者对新闻的一种评论。一般说来,标题不通顺比文内某一句话不通顺,影响要大得多。标题要求简洁,允许某些省略和跳跃,但应以通顺为前提。但是,遗憾的是,不通顺的标题还时有所见。常见的毛病,一是语言成分搭配不当,一是逻辑错误。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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